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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南平食盐加工配送中心1#、2#仓库屋面改造工程--福建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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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南平食盐加工配送中心1#、2#仓库屋面改造工程

                                          发布者:南平盐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3/22 11:19:00 阅读:864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南平食盐加工配送中心1#2#仓库屋面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闽轻盐资产管理〔2017 7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回瑶工业平台;

2.2  工程建设规模:6227.8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497916元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79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②、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22 08:00:00201842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npggzy.gov.cn /np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 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公共资源〔20181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npggzy.gov.cn /nphy)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江滨中路553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34157,传真:/

联系人:高建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建阳市童游街道金鼎园5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5390601,传真:/

联系人:周宇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 www.npggzy.gov.cn /nphy

联系电话:0599-89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91-8754878-73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2

联系电话:0599-89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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